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指挥中心拟招聘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合格,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举止大方;
(三)女性,年龄18-28周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在城区有固定的处所。
二、工作性质、地点及待遇:协勤人员,主要从事110接线及视频巡查等工作,工作地点为太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待遇按太湖县公安局有关聘用人员待遇规定执行。
三、招聘人数:4人。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1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名日期为2014年8月12日至8月20日。申请地点:太湖县公安局,联系人:朱立强;电话:13955665388
(二)面试考试:用工单位对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计算机技能考试,根据面试和考试的结果确定人选。其中,在公安机关有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三)聘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新聘任人员正式上岗。
太湖县公安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