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校2014年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56名,其中博士20名,硕士36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坐落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畔,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高校。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高校”,是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最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2013年荣获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称号。
学校占地面积1730亩,现有在职教职工1072多人,其中专任教师866多人,教授80人、副教授25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77.7%。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9591人。学校设有土木学院、市政学院、建筑学院、能源学院、管理学院、测绘学院、交通学院等18个学院,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法、经、农、艺等八大学科门类。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纪检、宣传和各学院(部)的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0名博士、36名硕士。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2、2013、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博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硕士招聘岗位: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8、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城建学院(http://www.hncj.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21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8或河南城建学院网站(http://www.hncj.edu.cn),进入“河南城建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至8月2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伟敏、郑化浦
联系电话:0375—2089083、2089192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的纸质版;
2、相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4年毕业生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确定录用时以毕业证、学位证为准,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录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获奖证书、论文等科研成果以及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严禁弄虚作假,一旦查实资格不符或不实,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等),均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根据专业特点,面试内容还可以包含实际操作等。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其中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养、教学水平和专业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学术水平及发展潜质等,实际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成绩及排名。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不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则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的成绩视为零分。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试行)》(豫教人[2003]27号)。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9691977(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河南城建学院
2014年8月11 日
附件:
河南城建学院201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序号 |
院(部)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学科(研究方向) |
学历要求 |
岗位性质 |
联系方式 | |
博士 |
硕士 | |||||
1 |
土木工程 学院 |
岩土工程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李青岭 电 话:0375-2089206 18537500916 E-mal:liqingling@hncj.edu.cn | |
工程力学 |
1 |
教学实验 | ||||
材料加工工程 (建筑材料或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结构工程 |
1 |
教学科研 | ||||
结构工程 |
1 |
教学实验 | ||||
2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文地质学或地下水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郭一飞 电 话:0375-2089328 13603755706 E-mail:gyifei@hncj.edu.cn | |
3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
2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邢 燕 电 话:0375-2089306 13592169122 E-mail:xingyan3333@126.com | |
建筑历史与理论 |
1 |
教学科研 | ||||
城乡规划与设计 |
1 |
教学科研 | ||||
风景园林学 (园林规划设计方向) |
1 |
1 |
教学科研 | |||
4 |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 学院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燃气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马良涛 电 话:0375-2089069-8002 13783262528 E-mail:mlt@hncj.edu.cn |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5 |
管理工程 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闫瑾 电 话:0375-2089103 15837561806 E-mail:yj66@hncj.edu.cn |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房地产经营管理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或房地产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6 |
测绘工程 学院 |
摄影测量与遥感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张宏敏 电 话:0375-2089023 13683757199 E-mail:zhmz8@hncj.edu.cn |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1 |
1 |
教学科研 | |||
7 |
交通运输 工程学院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宋昕生 电 话:0375—2089318 13503756836 E-mail:sxs@hncj.edu.cn | |
桥梁与隧道工程(桥梁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结构工程(地下结构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工程力学 |
1 |
教学科研 | ||||
8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耿永军 电 话:0375-2089659 13653758856 E-mail:1131215544@qq.com |
9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1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樊晓红 电 话:0375-2089768 13653757389 E-mail:fxh@hncj.edu.cn |
电子信息技术 |
1 |
教学实验 | ||||
电气工程(建筑电气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10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赵海鹏 电 话:0375—2089041 13937586591 E-mail:zhaohaipeng@hncj.edu.cn | |
化学制药 |
1 |
教学实验 | ||||
材料化学 |
1 |
教学科研 | ||||
12 |
工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毕军贤 电 话:0375—2089372 18537506112 13938659112 E-mail:pitbjx@hncj.edu.cn | |
旅游管理 |
1 |
教学科研 | ||||
金融工程 |
1 |
教学科研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 |
教学科研 | ||||
会计学 |
1 |
教学科研 | ||||
13 |
数理学院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刘雅妹 电 话:0375-2089261 15886738881 E-mail:lymzp@hncj.edu.cn | |
14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语言学、文学或翻译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秦平新 电 话:18768935680 13837527286 E-mail:qpx@hncj.edu.cn | |
英语翻译(口译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15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社会人类学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王艳芳 电 话:0375-2089859 13783287069 E-mail:wangyanfang@hncj.edu.cn | |
刑法学 |
1 |
教学科研 |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教学科研 | ||||
民商法学 |
1 |
教学科研 | ||||
人力资源管理 |
1 |
教学科研 |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1 |
1 |
教学科研 | |||
16 |
艺术设计学院 |
设计艺术学(动画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陈玉兴 电 话:0375-2089585 13937556336 E-mail:chenyuxing0375@126.com | |
设计艺术学(景观设计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设计艺术学(产品设计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设计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美术学(油画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美学(影视方向) |
1 |
教学实验 | ||||
17 |
体育 教学部 |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舞蹈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联系人:常静 电 话:2089808—2 18537506366/13837512366 E-mail:changjing@hncj.edu.cn | |
体育教育训练学(篮球方向) |
1 |
教学科研 | ||||
合计 |
20 |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