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平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节目质量,活跃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男、女播音员主持人各1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心新闻宣传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形象气质佳,出镜效果好,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适应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工作。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开始至9月6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邮箱报名请须将报名信息表和有关证件发送到电子信箱:zjpytv@163.com。现场报名地址:平阳县广播电视台(昆阳西坑路49号)511办公室。联系人:叶青青,电话:0577—58121075,联系QQ:458289394。
3、报名手续:现场报名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份,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网上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扫描件,同时填写报名信息表一份,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电子版本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初选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审查,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考人员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初选、复赛、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初选、复赛、笔试、面试均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初选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后,将进行初选。初选内容:①自我介绍(限时1分钟):参赛选手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②自选稿件朗读(限时2分钟):参赛选手自己准备普通话稿件(如主持、诗歌、散文等)进行朗读。③形象气质。经过专业评委的打分,按高分到低分,取前40名进入复赛。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复赛,初选成绩不带入下一阶段。
(三)复赛
复赛内容为模拟主持、才艺表演、口头作文(随机抽取四个词语,连成一段话)和形象气质四部分组成。经过专业评委的打分,按高分到低分,各取男女前十五名参加笔试和面试(如参考人员不足十五人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笔试、面试。复赛成绩不带入下一阶段。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新闻采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语音标准、形象气质、上镜效果、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相应的知识结构等素质。面试内容为话题主持、新闻播音、现场采访、新闻述评。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按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按以下次序优先:①少数民族考生;②学历高的考生。如仍无法分出先后的另行组织笔试。参加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