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矿区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社区戒毒康复协管员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管员4名(男性)。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专科),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7.个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资格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的人员。
5.现役军人、2014届以后毕业的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告简章、报名信息表下载工作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站: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tbyeb.gov.cn)。报名时间:2014年7月28日—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地址:百灵道西侧铁矿电视台南,白云矿区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8室。
报名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签署《考生承诺书》,然后提交报名信息表2份,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特别提醒报考者:报名信息表要求机打2份,手写无效;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二)报考资格审查
审查时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审查。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本次报考费每人70元。2014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考费;2013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考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报考费。
(四)报考者于2014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科目
本次考试形式为笔试一种,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设蒙语试卷。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点设在白云矿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2.具有白云鄂博矿区和达茂旗常住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后加2分。
3.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4.内蒙古警校应往届毕业生在笔试成绩后加5分。
以上加分项目只可选择一项,不重复累加。
符合加分因素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和材料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五)进入考察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名单,并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进行。
体检在县级体检机构进行。具体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从该岗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招聘审批
根据考生的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白云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上岗后统一由公安分局管理。
八、其他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附:1、白云鄂博矿区2014年公开招聘公安辅警、社区戒毒康复协管员报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