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洱市墨江县民族文化工作团招聘公告
为加强县民族文化工作团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保障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各岗位技术人员得到合理配置、科学运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特招演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层次 |
学历性质要求 |
年龄 |
性别 |
民族 |
户籍 |
要求 |
舞蹈演员 |
2人 |
舞蹈幼师 |
中专及以上 |
全日制国民教育 |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
女 |
不限 |
墨江县 |
身高须在1.60以上 |
舞蹈演员2人舞蹈幼师中专及以上全日制国民教育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女不限墨江县身高须在1.60以上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必须是墨江县户籍(2014年6月1日前迁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8.五官端正、形象大方,具有一定的舞蹈表现力,专业技术比较全面,能胜任一专多能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墨江县广播电视台、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墨江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开考比例
1.报名方式及地址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8月7—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墨江县广电大楼五楼墨江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
联 系 人:刘桂英
报名电话:0879-4232257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提供材料均为原件(相关证书同时须提交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正规照3张、交报名费50元。
3.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5.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由考生到墨江县文体广电局局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间:2014年8月9日。
(四)考试办法、内容、时间
在招考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招考的演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测试(面试)时间:2014年8月10日上午8:30—下午5:30。
2.面试地点:墨江县民族文化工作团练功厅。
3.测试(面试)内容如下:
(1)舞蹈专业测试占面试总分的90%。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占20分(要求考生在考官导语下完成动作)。
②舞蹈表现力测试占60分{要求考生自备表演舞蹈节目1个,时间3-5分钟,节目内容不限(可为民族舞、现代舞等)}。
③即兴能力测试占10分(要求考生现场抽题,按抽题命题进行表演)。
(2)综合素质测试占面试总分的10%。
①自我介绍(普通话)占5分{要求考生用普通话进行自我介绍(毕业情况、爱好特长、理想目标等)}。
②其它特长展示占5分(要求考生现场进行才艺展示)。
(五)评委7名,由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抽调舞蹈专技人员、县民族文化工作团业务骨干组成评委库,评委库原则上不低于10人。在纪检和人大、政协部门的监督,于面试当天随机抽取7人组成面试评委,其中主评委1人。
(六)评分方法
1、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它分数相加求平均分。
2、在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按四舍五入办法计算,如最后得分并列,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依此类推。
五、体检和考核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人民医院,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二)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政审。
(三)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墨江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七、组织纪律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与招聘单位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邀请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八、其他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前30分钟到考场,应随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墨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墨江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