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象州县人民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从事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条件要求:男女不限,年龄28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敬业精神,能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身体健康。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2、专职司机1名。条件要求:男性,有汽车C1级以上驾驶证,连续2年以上驾驶经验,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年龄28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驾驶职业体能。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2014年8月 8 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可证明个人能力及岗位要求的材料(职称资格证、荣誉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发至邮箱gyq4394889@163.com。
2、实地报名:下载并填写《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携带将身份证、毕业证、可证明个人能力及岗位要求的材料(职称资格证、荣誉证书、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到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名(象州县石龙镇石象路标准厂房11栋二楼)。
(三)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请携带相关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核
1、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核工作由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组成员为2人以上,考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及计划生育等情况。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结合面试的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者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试用期工资福利与正式聘用期相同,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七、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我委编外工作人员,待遇按照象州县编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2、聘用期内我委负责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廖玉梅、覃雅春;联系电话:0772-439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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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象州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