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单位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是市编委办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和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日常管理以及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 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人事主管 |
专技 |
1 |
负责人事管理、统计、文书等工作 |
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宁波市户籍 |
1.有5年及以上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 2.具有助理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注:学历、职称、从业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情况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柳汀街557号市人才大厦211室,电话:55117086、89186207,联系人:项老师;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http://www.nbbb.gov.cn)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8月28日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时间暂定于2014年8月30日上午09时至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市编委办网站( http://www.nbbb.gov.cn)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面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编委办网站( http://www.nbbb.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市编委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918620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89183118
附件: 宁波市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