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群众艺术馆2014年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概况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辅导各类文艺骨干,编辑出版群众文化刊物,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该馆自1956年成立至今,已有56年历史。在各个历史时期,群众艺术馆在我市群众文化事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目前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一些特殊岗位人才出现严重的短缺和断层,现拟招聘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媒体编辑岗位1人;
2、美术编辑、图像信息处理及摄影岗位1人。
共计2人。
三、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媒体编辑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新闻传播学等相关专业,本市户口,2年以上媒体编辑类相关工作经验,在各类刊物上发表作品2万字以上或在各类媒体编辑视频或音频稿件10件以上。
美术编辑、图像信息处理及摄影岗位: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电子信息科学技术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本市户口,5年以上图形图像编辑或摄影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至少五幅摄影作品曾获市级以上奖项。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作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7月28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新围堤道交口渤海明珠A座,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六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均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行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不到1:6比例时,按照该岗位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外聘专家、馆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对应聘者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情况。
(七)公示
经考察结果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市群众艺术馆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经市人事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及报名电话:群众艺术馆综合办公室022-23392509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处022-23311195
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2014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