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莫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精神,经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4年我旗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莫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人。莫旗卫生系统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人;莫旗文体广电系统广播电视台4人;林业系统林业工作站4人;经信系统手工业联社2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站3人;教育系统尼尔基第一中学10人、乡镇中学体育教师5人。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莫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截止2014年8月18日具有莫旗户籍或高考时具有莫旗户籍;
其中下列人员报考以及报考下列单位可不受户籍限制:
在莫旗服务期满和正在服务的“六类人员”(指“三支一扶”大学生、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和公益性岗位);在莫旗工作满一年且在岗的临时聘用人员(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需由服务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报考旗人民医院、中蒙医院、疾控中心、尼尔基第一中学岗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详见《2014年莫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要求:详见《2014年莫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在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涉案在查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机关、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应事宜均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才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7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旗人才交流中心(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电话:0470—4625619联系人:孟欣、苏辉
4、报名要求: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同一底版)4张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所需出具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从业工作证明(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非莫旗户籍考生须提供考生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证明;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力达瓦新闻网、莫旗人才网(http://mldw.nmgnews.com.cn/、hptt://www.moqirc.com.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旗电视台旗聘、台聘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职的,报考电视台记者岗位的,可不受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报考条件限制,直接报名考试。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查通过的人员须缴纳报名费20元,考务费200元,合计220元。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按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五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考试形式
1、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和文体广电系统记者岗位为笔试加面试,卫生等其它系统为笔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专业基本知识为主。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加分)和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2、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和文体广电系统记者岗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3、开考比例为1:3,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数量或取消招聘岗位。
4、四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考生加2.5分。考试形式为笔试的,考生加2.5分直接加入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考生分别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加2.5分。
(四)、考试和成绩公布
1、考试地点和时间:考试地点:尼尔基第二中学,考试时间:2014年9月6日上午8:30--11:0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录用和体检
1、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数量,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如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考试形式为笔试的,需加试(笔试)后确定人选。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优先录用。最低分数线为45分。
2、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莫旗人才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旗监察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在考场内作弊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0-4625619,举报电话:0470-4626183、0470-4625601
十、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莫旗新闻网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