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拟为我局二级事业单位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药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药学2名,中药学1名,从事药品检验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药品检验事业,工作态度积极,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4、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聘药学类专业要求:药学专业(含药物分析);中药学专业。
7、招聘中药学专业人员要求:需承担资源考察及种植等野外工作,任务繁重,须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实行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考务组织、命题与评卷、考察和聘用等工作均由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7月17日至2014年 7月 1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2、报名地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人事科(怀化市城东新区、鹤城区政府对面)。
3、报名要求
①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初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②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③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药品基础知识及药品检验知识。
2、笔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考务细则》执行。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五方面。
(四)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五)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人员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情况。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考核。
(七)聘用。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招聘公示
1、公示地点: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及公开招聘结果的公示,请登录怀化机构编制网(www.hhbb.gov.cn)、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和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hhsfda.gov.cn)进行查询。咨询电话:0745-2852938。
2、举报或投诉电话:0745-2855538
3、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全额事业编制,凡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期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公开招聘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管理、监督。
联系人:刘晶晶、补新静 联系电话:0745-2852938;2750275
附件:怀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