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从事全省范围内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授权范围内的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产品的质量仲裁检验、电子信息产品设计定型、生产定型检验,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检验、软件产品评测、信息工程质量评测、手机产品质量争议技术鉴定、电子仪器设备校准、信息安全测评及风险评估,同时还承担信息技术标准化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电子信息产品检测岗位共3人,为专业技术岗位(8级以下)。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1、全日制硕士生及以上学历,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相关专业;
2、通过国家英语6级以上水平测试;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我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但应在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无须缴费。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7月9日9:00-7月15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7月9日-7月16日。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4年7月9日9:00-7月17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符合条件并已缴费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人数5倍的,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4、准考证打印。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7月30日-8月1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免于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时间定于2014年8月2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可在2014年8月17日后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5比例(免笔试人员不占人数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1)及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学历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或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本单位网站(http://www.zdjy.org.cn/,最新公告)
2、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zjjxw.gov.cn/ztzl/yggcnew/,阳光工程专栏-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录)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省经信委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监察室):0571-87052707、8705810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本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102961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楼(邮编:310007)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