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做好我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及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证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从2014年6月26日开始,在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发布《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三、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市场。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30~11: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由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体检、政审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西青区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由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担负。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取消资格的情况,经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名咨询电话:022-27949836
监督电话:022-27392297
西青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