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津南区消防、交通管理工作,弥补警力不足,更好完成津南区的消防安全保卫、交通管理任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0名、交警支队辅警30名,不纳入编制,为合同制用工,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消防文职人员:从事辅助消防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文秘档案、窗口受理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2、交通辅警:从事路面交通疏导等非执法岗位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消防文职人员
1、具有天津市津南区常住户口,男女不限;
2、1979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 未就业随军家属可放宽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遗传和传染病史、无残疾、无纹身;
5、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文秘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6、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和未就业随军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交通辅警
1、具有天津市津南区常住户口,男性;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热心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3、年龄:1974年1月1日至1994年1月1日之间出生人员;
4、具有高中(含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1.7米以上,无残疾或缺陷,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两眼裸视均在0.6以上;
6、具有一定语言表达能力。
7、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行政、刑事处罚等违法犯罪经历的人员;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1、消防文职人员:月基本工资2260元,绩效奖金300元/月,五险一金。
2、交通辅警:月基本工资2260元,上五险,配发工作服装和标志。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发布公告: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4月8日—4月11日在津南人才在线:http://www.tjjnrc.com和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4日—4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交警支队、消防支队联合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笔试准考证。
报名地点在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一楼大厅。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复原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3、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
消防文职人员:语文基础知识、消防基础知识。
交通辅警:语文基础知识、交通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消防文职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交通辅警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以上比例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部队复员转业军人退役前是义务兵、士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3分、6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可以多项累加。
(2)面试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人员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具有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经历者、学历高者、写作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组织进行。
七、政审
政审由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由区消防支队、交警支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招聘咨询电话:消防支队:28393189
交警支队:28395672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28392133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