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招聘信息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首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在改革、发展、实践中所遇到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为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2014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专业、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岗位及人数:行政处固定资产管理岗1人。
(二)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物资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和相关的办公管理软件;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年龄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应聘人员简历》,并会同以下材料一并发送至bassxzc@163.com。招聘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受理报名(恕不接受现场报名)。
1、时间:2014年6月23日——7月4日
2、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1)、身份证,户口;
(2)、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
(3)、其他能说明工作能力的材料等。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综合成绩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考核、体检和公示
我院人事处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人事处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33号
电话:010—64859050
联系人:李力强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