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所聘人员不进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5名
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相关要求
A(社区工作者)8男,专业不限
B(社区工作者)4女,专业不限
C(社区工作者)3土木类、建筑类及其相关专业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到基层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A、B岗位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底前毕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周三)—17日(周六)9:00-17: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大厅。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须填写《滨湖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同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4)2014年5月21日(周三) 9:0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前来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人员的委托书。逾时未能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A、B岗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C岗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社区建设、公文处理与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报考C岗位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必须高于5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取舍。若参加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则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其中报考C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成绩须高于合格分数线)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未能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
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执行。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 天。因体检、政审或举报查实,取消录聘资格造成空缺的,在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五)聘用手续、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正式聘用为社区工作者,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按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
2、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二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
3、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年人均经费不低于3.2万元。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功能区管理服务中心:0551-63350030、63350293。
(二)监督电话:0551-63350582
(三)笔试费:90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四)查询网站: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
(五)本简章解释权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2014年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