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龙华新区基层党建工作力量,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须持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二)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龙华新区基层党务工作者初级资格证》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
(五)年龄 48 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七)熟悉电脑,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公开招聘45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如下:
1.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A(9名),岗位编号:2014DWA ;
2.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B(9名),岗位编号:2014DWB;
3.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C(9名),岗位编号:2014DWC;
4.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D(9名),岗位编号:2014DWD;
5.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E(9名),岗位编号:2014DWE;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8日(周三)至6月20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A717室,联系电话: 23338391,联系人:钟小姐。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现场公布,供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参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主选择所报考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4.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材料:
(1)《龙华新区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份;
(2)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龙华新区基层党务工作者初级资格证》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 张。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面试时的资格复审。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试
时间:6月22日(周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考生请在8:30前进入候考室签到;
地点:龙华新区管委会大楼108会议室(候考室)
形式:结构化面试。
(三)政审
按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政审人员名单。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政审。
(四)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中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
1.签订合同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续聘。
2.工资待遇
新入职人员工资参照深圳市普通雇员工勤类岗位标准执行。
3.工作安排
统一安排到社区开展党务和群众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解释。
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