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乌当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公开”的方法进行。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在乌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乌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名,其中管理人员77名、专业技术人员123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乌当区201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截止2013年7月19日,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
7.定向招聘“乌当区基层服务人员”的岗位,截止2013年7月19日,工作满两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新型社区聘用的临聘人员。连续工作满五年且仍在岗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8.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截止2013年7月19日已办理退役手续且户籍在贵阳市的退役士兵。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试用期内或聘用人员没有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4.截止2013年7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所报考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19日9:00至7月21日17:00期间登陆“乌当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点击“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系统入口”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乌当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登陆报考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查分等项目。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各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供报名人员参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7:00。
2.截止2013年7月21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7月23日17: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在7月24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区招聘办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乌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科(乌当区行政综合大楼十楼1011室)。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3年7月26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区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乌当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16:00期间,登陆“乌当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点击“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系统入口”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