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和新闻宣传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文广新局网站http://fcwgx.my.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本次招聘播音员2名。
(二)招收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至少为1∶4,如报名人数不足,调减招聘数或不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强。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五)年龄要求:
年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七)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音质好,镜头形象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适应电视播音主持和电视新闻采访工作。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初试、面试和试播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至6月20日17点(星期六、星期天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地址:绵阳市文庙街2号五楼)。
联系人: 刘 涛 邮编:621000
电 话: 0816-2263548 传真:0816-2263011
外地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写(网址:http://fcwgx.my.gov.cn/),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945948141@qq.com)。报考者要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附所需证件和照片的电子文档一齐发送到指定邮箱。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报名所需材料: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
(四)考试费: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收取面试费80元。初试免收费用。
(五)资格审查:由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者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验)。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面试、试播等环节。
(一)初试。
初试方式:网上传送视频资料初试或现场初试。
初试内容:自我介绍、朗读稿件并录音录像
网上传送视频资料初试:由报名者网上直接传送视频资料,截止时间2014年6 月20日17时。
现场初试:报名者现场报名后,即可到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文庙街2号)7楼演播室进行录音录像。
面试人员的确定: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成评定小组,根据报名者的录音录像资料,按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4—1:8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由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于 6月24日通知本人,并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文广新局网站(http://fcwgx.my.gov.cn/)公布。不合格人员不再通知。
(二)面试。
面试内容:朗读指定稿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特长展示,模拟主持播音。
面试时间: 6 月28 日上午9 点全体面试人员到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3楼会议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序号,9:00点准时进行面试。9:00点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7楼 。
面试成绩公布:2014年6 月29日在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文广新局网站(http://fcwgx.my.gov.cn/)上公布。
(三)试播。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试播人员。试播时间另行通知。
试播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试播后根据反馈意见,若不符合电视播音条件的,则不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考核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考条件而出现的空额,根据试播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和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涪城文广新局网站(http://fcwgx.my.gov.cn/)公示,并公布招聘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和公示后,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根据试播情况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调动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考核招聘人员属在职职工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考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816-226341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2263548(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监督电话:0816-2240345 (区监察局)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绵阳市涪城区2014年考核招聘电视新闻播音员报名表.rar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涪城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二O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