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工人文化宫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4人。
(一)专业人员共2人:其中:电子技术及设备设计岗位、财务会计岗位各1名。
(二)管理人员共2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心理咨询管理人员岗位各1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人员岗位:
(1)电子技术及设备设计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电子科学与技术或机械工程类专业,且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2)财务会计岗位: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会计学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有3年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熟悉使用财务管理软件,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2、管理人员岗位:
(1)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且有1年以上安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经验,年龄3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2)心理咨询管理人员岗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具有应用心理学专业,持有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懂粤语、普通话,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强,熟悉公文写作及Word、Excel等办公系统软件操作,年龄30周岁以下(报名之日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单位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由于本次招聘参加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统考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申报资料。2014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9:00时至6月22日17:00时。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
2.单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佛山市工人文化宫,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升平路26号,联系电话:82220384,联系人:周小姐、谢小姐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至6月23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
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携带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未经原报考单位同意,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25日9:00时至6月28日上午9:00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时-11:00时。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试》,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此次招聘,无论报名人数多少,笔试都将照常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8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