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商业幼儿园园长招聘公告
商业幼儿园是隶属于鞍山市服务业委员会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本着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商业幼儿园园长1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两年以上领导岗位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10月22日—10月26日;报名地点:市服务业委员会人事教育处(报业大楼808),联系电话:2289019。报名费50元。报名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不含在校实习期)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后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确定拟体检和考察人员。
4、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和教育部《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任资格,按参加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各占50%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补充。
5、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服务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服务业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
笔试着重测试考生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知识的掌握情况,具体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相关理论知识;设计幼儿园教育活动、制定幼儿园管理办法等。
2、面试内容
面试通过采取结构化面谈法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教育理念,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
四、聘用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2289020 2289019
监督电话:2289006
鞍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鞍山市服务业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