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机关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机关服务中心为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内(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
5、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一年以上物流国企财务会计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根据公告要求,下载报名表,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9 :00-6月10日下午17:00。
地点:杭州市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6楼610)。
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准考证:完成报名手续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地点: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场地,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科目:《财务专业能力运用》,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人事保卫处):0571-85117167。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市702信箱(邮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5118073 (联系人:陈华敏、诸军)
附件: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