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体育人才聚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招聘瑞安市游泳馆教练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形式
瑞安市游泳馆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取得浙江省游泳比赛前三名或全国、亚洲、世界游泳比赛前八名成绩;
(三)浙江省体育训练单位退役的温州籍优秀运动员;
(四)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迁出温州市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运动成绩证书、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省人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准聘用的文件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凭身份证、迁出温州市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运动成绩证书、浙江省内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省人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准聘用的文件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除上述资料外,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瑞安市游泳馆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教练员报名表》(附件),并提供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时间:2014年6月6日(星期五)至2014年6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瑞湖路156号),联系电话:0577-65624698,联系人:周颖。
(四)在报名过程中,以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四、考试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浙体人[2009]42号)精神和我市体育人才紧缺的实际,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采用教学训练课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现场编写教案和现场授课,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现场编写教案占20%、现场授课占80%合成计算,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和考察。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瑞安人才网。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察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瑞安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本年度毕业证书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不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577job.com 。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2014年5月30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