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我区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1.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
2.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人。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市莲湖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3年8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或已就业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的工作人员。
2.根据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学历报考者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8月26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
6.报考者年龄按照《西安市莲湖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中的要求,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2年8月26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7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方法和步骤实施。
(一)公告
2013年8月17日(星期六)—8月23日(星期五),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公众信息网(www.lianhu.gov.cn)、西安莲湖人才网(www.xalhrc.com)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截止至9月2日17时)。考生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莲湖公众信息网、西安莲湖人才网均可下载填写《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莲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报名时提交填好的《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和考试费。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科笔试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
3.资格初审: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工作简历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携带本人人事档案托管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携带报到证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学历报考者还须携带户口薄。通过资格初审后,每人只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后凭身份证、报名费收据于2013年9月9日(星期一)—2013年9月10日(星期二)(时间截止至9月10日17时)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个别岗位紧缺专业经用人单位申请,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比例可适当放宽,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费退还。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类别分医疗卫生和其他事业两个类别,各类别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医疗卫生类别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考试以医疗卫生行业专业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其他事业类别公共科目考试以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以职业能力测试为主要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各占5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按考试类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次参加同类笔试人员的平均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招聘名额1:3的比例,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2.资格复审:2013年9月27日(星期五)—9月29日(星期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确保资格复审顺利进行,资格复审期间所有考生必须保持通讯畅通。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公众信息网(www.lianhu.gov.cn)、西安莲湖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安排。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涉及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组织协调、敬业精神、思维应变和个性稳定性等,面试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按照招聘名额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莲湖公众信息网(www.lianhu.gov.cn)、西安莲湖人才网(www.xalhrc.com)公布。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5.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于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的名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6.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结束后,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正式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统一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行择业。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的相关公告及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公告相关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2.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考过程中,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本次招聘工作负责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拨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4259382(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西安市莲湖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西安市莲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莲湖区人社局
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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