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练员队伍,促进教练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水平和运动成绩,根据诸暨市体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项目及名额
招聘教练员共计12名,其中足球2名,排球、羽毛球、射击、游泳、田径(投掷)、跆拳道、柔道、摔跤、篮球、网球各1人。
二、招聘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热爱体育事业,有志于从事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工作,年龄在35周岁(特别优秀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具有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身体健康。
三、招考原则与方法
教练员招考严格执行“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采取专业理论测试和面试(包括专业特长测试和实际带训)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考程序
1、报名: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等资格认定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四寸免冠大头照一张,到体育局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并寄有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邮箱:yang.w.m @163.com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 5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浙江省诸暨市体育局办公室(诸暨市东一路39号),联系人:杨文明,联系电话:0575-87283906(办公室)13806767345(手机)。
2、资格审查:考核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参加考核测试通知。
3、考核测试:
(1)专业理论考试和面试由诸暨市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业理论考试及面试各100分;
(2)附加分:
根据应聘教练员拥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专业训练时间、教练员执教年限、所带运动员(队)成绩、贡献大小等要素给予一定的附加分。
4、考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必要的程序组织考核。
5、公示: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为期一周公示。
6、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能切实履行教练员职责的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教练员:对考核时条件优越,直接录用为事业编制教练员,其待遇按劳动人事部门核定职级享受劳动工资福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
2、聘用合同制教练员:对考核时达到招聘条件,能胜任教练员工作的聘为合同制教练员。第一年年薪不低于6万元,第二年不低于6.5万元,第三、四年不低于7万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一周期末对教练员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市运会金牌、总分指标,省运会获得实时金牌一枚及以上、集体项目(篮、足、排球)进入前三名的教练员,录用为事业编制教练员;对未达到录用条件的,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诸暨市体育局
2014年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