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相关规定,并结合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选聘专业技术岗六级职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选聘职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范围
符合选聘条件的深圳市户籍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专业技术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69年5月29日后出生)。
7.符合本公告及《计划表》(见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计划表》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5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网址http://dpxq.gov.cn)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507室(联系人:罗先艳,2833338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凭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证明、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附上个人简历、计划生育调查表、无违纪违法记录、现实政治表现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 5月29日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507室)现场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28333381。
4.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委托专业面试机构进行面试。根据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公布。
(四)考核
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对考核人选的德勤绩效廉、计划生育情况、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www.dpxq.gov.cn)公布拟聘人员名单。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聘任的,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相关规定的,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应按要求备齐拟聘人员资料,报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
三、其它
(一)本次选聘的职员须在大鹏新区服务满三年以上,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大鹏新区。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选聘职员计划表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