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五河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五发【2011】号)等文件要求,我镇根据查违拆违工作的实际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中队协管队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招聘对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中队协管队员5名,在双忠庙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县控违办的指导下,开展双忠庙镇承担的查违拆违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查违拆违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组织管理;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
2、本县户口,且有固定住所;
3、退伍军人;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5、身体健康,体格健壮,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优选条件
1、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荣获嘉奖,或有立功表现的;
3、持有汽车驾驶证,或摩托车驾驶证,且驾龄在2年以上的。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0日— 5月22日,每天8:00-11:30,2:30—17:30;
(二)报名地点:双忠庙镇组织部;
(三)报名要求:
报名主要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经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
6、受表彰、嘉奖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五、考试
考试的组织形式为面试,总分设置为1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加分规则:
1、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在面试总分中加0.5分;
2、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在面试总分中加1分;荣立二等功的,在面试总分中加1.5分;荣立一等功的,在面试总分中加2分。多次受奖者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受奖确定加分数额。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超生行为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递补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超出递补数额的,从总成绩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参考人员,确立为拟录用人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七、试用期限与岗位待遇
(一)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结果以县行政执法大队和县执法中队当月评定情况为准。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签。
(二)岗位待遇。岗位工资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000元,依据县控违办考核结果按月发放;夜班加班补助每次30元,按月论次发放。相关保险按双忠庙镇行政执法中队原有标准进行办理。
八、招聘咨询与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中的答疑解问工作由镇组织部负责。招聘过程中的纪律监察工作由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咨询电话:5444305 监督电话:5444795 。
双忠庙镇行政执法中队协管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