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博物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
一、招聘计划
2014年上半年,蚌埠市博物馆公开招聘20名编外人员,人员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含职高、技校)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所列的年龄均从1月1日开始计算,即 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每个环节要确保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编制外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乘128、107路车解放路立交桥南站下)。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4年7月10日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其中,报考讲解员岗位(BW1402)的人员,须在考察结束前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聘用的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员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
6、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可于3月31日(周一)上午到市博物馆改报其他岗位。
7、市文广新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和笔试费收据,于4月4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写作等相关知识。
公共笔试计划安排在4月7日,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4月14日之前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告。
(三)专业测试
4月4日之前,在市人社局、市文广新局网站上发布专业测试公告,按照方案要求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专业测试中的各项成绩分数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全过程在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测试成绩占8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体检程序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
市博物馆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放在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博物馆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2066218;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1011。
附件:
蚌埠市博物馆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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