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2014年铜仁学院新增人员继续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铜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铜仁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9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和报考“双师型”职位的考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5月19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学院网》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带“★”号的紧缺专业不受此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4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在铜仁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一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 报名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6月5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准考证发放地点:铜仁学院人事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综合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行政管理人员职位(职位代码18、19、2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
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高等教育心理学》(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学院网》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铜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7.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8.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网》、《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铜仁学院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由铜仁学院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铜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铜仁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0902(铜仁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6-5221721 (铜仁学院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