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构建和谐铜仁,维护铜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美好幸福新铜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受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由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劳务派遣合同工,按劳务派遣方式管理。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6名,协警人员4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本次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基本条件:
1、户籍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3、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3年10月31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由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根据委托,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本方案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指导。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和电视公布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8日上午9点至11月20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铜仁市八里岗西外环路10号(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四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每位应聘人员应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笔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及考试、计算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知将发布在铜仁网(网址:www.tongren.gov.cn)及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gztr.lss.gov.cn)。
(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
审判辅助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考试和计算机应用测试。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等。计算机应用测试主要对应聘者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质量进行测试。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计算机应用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
协警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四项,体能测试占总成绩80%,每个单项各占20%,面试成绩20%。
(五)面试:对应聘审判辅助人员、协警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聘用人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六)体检:根据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七)确定招聘人选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的应聘人员中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八)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培训工作由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九)聘用
对上岗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选,由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后送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岗位安排方案,制定派遣方案,与招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八、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应聘人员月工资待遇1500元,并按标准交纳相关保险。招聘的协警人员着统一协警制服。
2、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原招聘单位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
3、招聘人员在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由用工单位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按有规定处理。
九、招聘工作要求
(一)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贯彻“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招聘纪律。参与招聘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开展招聘工作,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方案由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856—8131101(时间为工作日9:30至17:00)
铜仁武陵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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