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座定居兴牧水库如期发挥效益,根据《关于成立温泉县水库管理站的通知》(温机编〔2013〕2号)及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10名,其中汉族6名、蒙古族2名、哈萨克族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工作人员招聘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2、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水利专业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温泉县户籍。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曾经考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人员。
(二)招聘要求报考人员要填写《2014年温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库临时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另附一寸免冠彩照4张,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4月15日。报名地点:温泉县水利局三楼水库办四、考试工作(一)政审由纪检、组织、人社、水利部门抽调人员进行政审。
(二)笔试1、笔试试卷命制及答题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试卷,考生一律用汉语答题。2、综合试卷:试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民族政策理论、水利基础知识、写作), 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3、笔试时间。2014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以招聘所需民族按1:3进入面试。2、面试时间。201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3、面试要求: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侯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4、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总成绩依次排名参加体检。2、体检组织和标准。由温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监督与纪律要求
(一)温泉县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二)参加考试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招考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它1、考试招聘工作由温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2、报名费用:3、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0909 8226565监督电话 温泉县纪检委纪检监察室:0909-8222065、 8224019报名联系人:徐女士 18997768501
附件:1、2014年温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水库管理站工作人员情况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