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工作人员队伍,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2名,计划生育协管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5.计划生育协管员为女性,医学专业(具有广州户籍,及B超资格证、已婚已育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4年4月25日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5日至5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4室,联系人:冯丽敏,联系电话:81496046。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东沙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应聘计划生育协管员如有B超资格证请一并提供。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五、组织考察
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六、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其中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确定聘用人选
1.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东沙街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顺序递补。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46;监督电话:81492079。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