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区旅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下属单位旅游信息化(网络)、乡村旅游开发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与岗位要求
(一)热爱旅游工作,具有较好的综合文字能力和符合工作岗位需要的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专业不限;
(三)性别不限,年龄25~35周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相关旅游岗位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
(四)岗位要求:
1、旅游信息化(网络)工作岗位:报名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电脑操作能力,能够管理、维护网站,熟悉旅游信息化相关知识,能熟练使用微博、微信、微视等新社交媒体,有较好的文字和美工功底;熟练使用Dreamweaver、Photoshop、Fireworks、Flash等美工设计软件。
2、乡村旅游开发岗位:报名者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文字理解和表达能力强,电脑办公熟练;熟悉黄山区旅游和区情,懂旅游规划与开发者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它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证书等相关材料,携带近期1 寸证件照片2张到区旅委办公室报名(地址:政务新区一号楼,西头2楼,联系电话:0559-8500235,联系人:陶红)。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5月10日。
区旅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届时通知其领取准考证。报考人数与拟招聘的比例不低于5∶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则由区旅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补充办法;仍达不到人数要求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三、考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岗位知识。公共知识主要为区情、旅游管理、法律、计算机应用、基本公文写作等;岗位知识:1、信息化岗位将侧重于信息化(网络)知识、策划创意能力;2、乡村旅游开发岗位将侧重于规划管理和产品开发知识、综合文字能力。
(二)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时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基本知识(包括信息化岗位的现场新媒体操作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录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由区旅委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合格人员,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胜任的,与区旅委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制,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录用者年度考核均胜任的,与单位服务签约不得少于3年。
六、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合格录用的,第一年月工资标准1500元(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其它待遇根据本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今后视工作表现逐步调整。
七、其它事项。招聘录用的人员应服从区旅委工作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旅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黄山区旅游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