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经研究决定,市河道堤防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表中相关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2日—4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水务局办公室,地址:市广场路6号9楼9136、9146室,电话:0515-85222792,85212719,联系人:许有文,陈同锁。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已与单位签约或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填写《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下载www.dtwater.gov.cn),同时另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缴考试费100元。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水务法律法规等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实施办法
笔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三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
七、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