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区编办[2013]13号)精神,经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洪塘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3、具有宁波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户籍,应届毕业生放宽至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生源;
4、要求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附加分条件
1、具有洪塘街道户籍且居住在洪塘的,或者洪塘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笔试分加2分(不重复加分);
2、有洪塘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且现仍在岗的,笔试分加2分。
以上加分项目(除明示外)可累计加分。
三、招聘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
岗位代号 |
招聘专业要求 |
人数 |
其他任职条件 |
A |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1 |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B |
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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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专业 |
1 |
限男性 |
D |
法学、文秘教育专业,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 |
1 |
限男性 |
E |
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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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旅游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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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国(境)外学历的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7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洪塘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宁沁路347号二楼)。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下载(或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应届毕业生应同时携带《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
4、报考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1、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 87563410;联系人:俞老师。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简章由洪塘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洪塘街道办事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