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0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象山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年薪约28000元(含五险),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24日。
2、报名地点: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