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名师、名校工程建设,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崂山区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12人(详见附件1:《2012年崂山区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且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9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省级特级教师、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省级名师等)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8月9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两项以上条件:
1.市级(地市级及以上,下同)特级教师;
2.市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3.市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4.市级学科带头人;
5.市级名师;
6.市级拔尖人才;
7.市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选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日—17日,每天9:00—16:00;
报名地点: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西塔楼607室),联系电话:0532-88996082。
1.应聘人员下载《2012年崂山区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崂山区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选聘考试。
(二)考试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答辩和课堂讲课两部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按照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若遇名次并列的,按照课堂讲课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
(四)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
已在原事业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录用后,在崂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聘期内,享受原待遇,聘期结束后,参加录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三、纪律
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选聘工作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及拟录用人员名单、通知等信息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6082;
监督电话:0532-88996651;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1:2012年崂山区面向全国选聘骨干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2012年崂山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崂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崂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