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大院的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机关大院机电设备及工程装修的管理力度,拟招聘一名工程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男性,年龄:35—45岁,电气、机电工程等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设备管理工作经历。
2.懂电脑,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等综合管理能力。
3.熟悉物业各项工程和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安全规范工作。
4.熟悉各项公共设施日常检查维修的安排、跟进办理事项,能够对各项日常设备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并监督执行
5.个性沉稳,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应对设备故障突发事项的处理。
6.薪酬待遇面议。
(联系人:文芳,联系电话:89088681,13632308750)
区机关事务局
201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