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昌华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4名。
二、具体要求及待遇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2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验的可放宽至45岁以下(需出具相关单位工作经验证明)。
3、具有广州市常住居民户口、懂电脑基本操作、退伍军人、具有B牌驾驶证的可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
(二)福利待遇
年总收入3.26万元左右(包括社保、医保、公积金)。
二、招聘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16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从4月4日开始至4月16日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一楼昌华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1364895。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居民户口簿、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3、资格审核:
街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二)考试(2014年4月18日-2013年4月21日)
1、笔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和计算机实操两部分,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不得携带手机、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电子智能设备。
笔试结束后,由街道将笔试成绩告知各考生,并按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后按1:2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范围名单。考官由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3、组织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察小组,对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主要到原单位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待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街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打分。
4、成绩构成:按笔试占(含计算机实操)30%、面试占30%、组织考察占4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街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
二O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