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提高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加强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职责
岗位:合同制司法警察。
人数:12人。
工作职责:法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押解、值庭工作;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的男性(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热爱司法警察工作;
3、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作风正派、思想品德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厘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
5、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司法警察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有司法警察工作经验或退伍军人、警校、体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开福区人民政府网、开福区法院网、长沙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2、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开福区法院政工室516、515办公室。
(3)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
(1)笔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13年7月19日,上午参加体能素质测试,下午考公共科目(包括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体能测试各占50%的比例折算。
(2)面试时间2013年7月26日上午。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考察。以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5、体检。按招聘人数和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长沙市内指定医院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合同期限及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本院将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月收入1500元,年终享受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奖;
3、本院依法为被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个人负担相应保险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政工室516、515室
联系电话:0731-84816509、0731-84816586
联系人:王文虹曾汝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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