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选拔优秀人才范围,优化纪检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经区人事领导小组批准,区纪委(监察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2年(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近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限男性,且具备一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
3、年龄条件: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四、公开选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址:长沙市望城区纪委干部室(长沙市望城区喻家坡街道郭亮南路41号)。
报考人员从望城公众信息网(www.wangcheng.gov.cn)上下载《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无法提供原件则须在原件的复印件上由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单位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同时提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办公室文秘工作经历的证明)、《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招考计划。笔试内容:重点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写作8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笔试时间暂定为7月1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望城公众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体检和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区纪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望城公众信息网(www.wangche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6、调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如选调人员2013年5月31日前在原单位已任职(或享受科级待遇)的,经核实情况属实,根据工作表现及单位职数情况,可以安排享受相关待遇。
五、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长沙市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长沙市望城区纪委(监察局)联系人:黄建波
联系电话:0731-88081266转8208,13787042258
中共长沙市望城区纪委
长沙市望城区监察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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