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人才招聘力度,适应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建设需要。根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2014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本科生)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需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英语等级等条件;
(三)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详见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3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地点: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3层1310室)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表)。
2. 2012年8月以前毕业的,需提供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效的资格考试成绩单(持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所注册的专业范围报考相应岗位;未注册的,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3. 一本生源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二本生源为普通高校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专业理解能力。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三)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平阳县人才网和平阳县卫生局网公布。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员。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届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办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三)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招聘员额仍未满,另行组织招聘。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63739367
附件:1.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需求表.rar
2. 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技人员报名表.rar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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