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联发〔2006〕11号),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以及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经报请市政府批准,现将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7人(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4年3月10日在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在云南中医学院呈贡校区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若与考生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相关人员组成评委,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五)确定拟招聘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被招聘对象现场签订聘用协议书。
(六)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医药类研究生聘用者还享受以下待遇:
硕士研究生:1、给予3年住房补助,每年1万元(10000.00)人民币(税前);2、经考核合格的,西医类一次性补助安家费伍万元(50000.00)人民币(税前),中医类一次性补助安家费叁万元(30000.00)人民币(税前)。
博士研究生:在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一次性给予叁拾万元(300000.00)人民币(税前)安家费,或给予80-100m2左右住房一套(水电、物管自理),在校工作八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拟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杨增端0875-2162447、13150772476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杨老师:0875-2194506,13987511566;
邮箱:bsyzzzhrsch@163.com
监督电话:保山市监察局0875-2122119
附件:2014年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直接到高等院校招聘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rar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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