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宣传辅警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安宣传辅警人员共3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愿意从事公安新闻宣传工作;
2.年龄18-40岁,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大专以上学历。
3、专业:文秘、文学、新闻等,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行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止,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公安局宣传科(港口区金花茶大道防城港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大楼四楼412号),联系人: 李业彰,联系方式: 13807707517,0770-6126071。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从防城港市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到防城港市公安局宣传科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目前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持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的人员,防城港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待遇1200元),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1500元(含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劳务输出公司为聘用人员购买相关险种费用)+新闻稿酬。
附件:《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宣传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rar》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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