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区广播电视台的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播音主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播音主持人员2名,其中,男播音主持人员1人,女播音主持人员1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户口不限。
(二)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主持播音专业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员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9:00—2月25日17:00。
报名地点:黄河三角洲油地军校就业联动服务中心一楼北大厅(东营区庐山路与北一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东)。
报 名 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70元。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个人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相关应聘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根据岗位特点,只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初试,第二部分为复试和试镜。初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和试镜的人员,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一并进入复试和试镜,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复试占35%,试镜占65%的比例确定。按面试总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镜成绩确定考核入闱人员。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于专业面试结束后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专业面试时间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核及体检
考核主要是对入闱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查。经考核合格的,进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区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东营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经资格复查不具有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面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镜成绩确定递补入闱人员。
六、公示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46—8268687。
监督电话:0546—8223413。
东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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