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相关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7日至2014年3月15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古堆山巷11号),联系电话:0731-82920900王老师。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及三张寸照直接到我校组织人事科(综合楼303)现场报名。
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在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20%、试讲50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试讲。面试、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高校教师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联系方式:0731—82920900王老师
附: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rar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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