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3]23号)、《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及《关于印发<安顺市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人领发[2013]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医院新院建设和三甲医院学科建设的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19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管理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安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业技术类
(1)临床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规培合格生),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获得规培合格证。
(2)口腔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2、管理类
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热爱本专业,爱岗敬业;
4、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0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安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6日。
2、发布平台: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5月18日9:00-18:00
2、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名现场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需填写《安顺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执业证书等)、2016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考核(考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考核(考试)采取分类考核(考试)。口腔专业类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考生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专业测试)
(1)笔试科目:医学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2、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3、总成绩
(1)报考口腔专业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
(2)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3)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加试
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口腔专业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
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临床医学专业、管理学、国际管理专业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由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具体由市人民医院负责实施。
4、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5、考察组在考察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由其所读高校院系党委、原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委员会出具考察意见;考生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证明材料由考生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出具审查意见。
6、考察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2016届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9月30日前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发现考察对象存在第十二条之规定的;
(7)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7、考察时间:2016年9月30日前,考生未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33325522
监督电话:0851-333223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