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结合全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0人。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人才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人才对象
全国医学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2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检验师、药师)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科目成绩补考科目数不超过所学专业科目的一半;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引进人才的原则及程序
引进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引进人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引进人才岗位及专业要求
此次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药学、医学检验。
四、引进人才程序
(一)信息发布
引进人才信息通过在报名现场张贴和挂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网址:(http://www.guanling.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含面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含面试)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和精通业务的骨干人员组成工作组,报名和资格审查(含面试)同时进行。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应届毕业生可在省内医学类相关院校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往届毕业生报名地点在关岭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管理股;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8日早上9:00——下午5:00;联系人:史佚、李蓉;联系电话:0851-37224781。
2.报名所需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必须含在高校学习期间所学科目成绩情况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或近期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相关要求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报名的,代报人需持有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委托书,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含面试)
现场报名工作组负责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含面试)。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含面试)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由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参加笔试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以考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岗位需求数的,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同时,笔试考分作为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岗位的依据(具有执业资格证的报名人员分配工作岗位可优先)。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和《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者若有异议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审组,到考生院校或居住地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考生个人经历、德才品行和适应具体岗位的能力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不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资格条件的;
7.经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引进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
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公示期间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笔试考分从高到低择优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并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最高学历为全日制大专的免提供学位证书)方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可再递补。
五、福利待遇
按国家事业单位编制规定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特殊专长、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签订合同后可聘为学科带头人,在院享受相等待遇。聘用人员在关岭服务期不少于3年,3年内不得参加县外的考调,县内考调、提拔不受影响。
六、纪律及相关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应当主动报告、及时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它事项
1.本方案解释权属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都将在“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851-37223497(关岭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851-37220502(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关岭自治县面向社会引进医疗卫生
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