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证办理流程
报名人员请加入(塔城市教师资格认定群:369100158),以方便领证联系。
一、2016年3月24日—4月21日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网报时间,2016年3月21日—4月21日为高中及中等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网报时间。申请者通过新疆教育网相应版面申报(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参加本省份组织的申报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点击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根据要求在网上填写信息,完成申报。(注:1.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由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认定,网报时在认定机构这一栏中选“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6228109。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由塔城地区教育局认定,网报时选“塔城地区教育局”,联系电话6233934。3、申请高中及中专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网报时请注意塔城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办理流程。)
二、网上申报期间,申请人可以自行修改个人填报信息,但网上申报时间截止之后,除修改密码外,不能修改个人填报信息。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在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员需要在本网址下载相关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统一体检),将相关栏目填写完整。
三、2016年4月29日申请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师资格的教师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到塔城地区医院进行体检。
四、2016年5月7日为现场确认时间,申报者在网上申报成功后,要向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训科提供下述材料进行现场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各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层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教师必须是二甲)及复印件(一份);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非师范类毕业的需要带的)及复印件或相关学业成绩单、学籍表复印件等各一式一份。一寸照片3张(与网报上传相片一致)。(注:1、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的申请人,请自备三篇教案,以便能力测试时使用。)4、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无需再参加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各项考试;对于笔试科目均合格者,不再参加自治区规定的非师范类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可以直接参加自治区及各地、州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训科将召开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申请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2016年5月16日---5月25日,网络认定后,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训科将所有申报信息上报自治区,在自治区认定通过后生成证书编号。
七、2016年5月27日---7月22日,自治区网络认定并生成证书编号后,打印证书,并通知申报人员领取证书。
八、申报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训科将为其建立完整档案备案,并将本次认定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师训处。
塔城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师训科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