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及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按照《泰安市2017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精神,经研究,我县拟组织开展2017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各类人员和在职教师,在职教师包括已经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此基础上有提级达标意愿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9日-24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参加测试人员到东平县语言文字办公室(东平县教育局师训办公室)现场报名。
要求:考生报名时需交验个人身份证,并填写《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的纸版和电子版有关内容,由本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报名时现场采集应试人员数码照片,普通话证书一律采用电子照片。
三、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5日
测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四、测试费用
根据鲁教财字〔2004〕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话水平报名及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五、注意事项
1.11月2日-3日,考生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遗失不予补办。
2.考生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失任何一证件,不得进入考场。
3.根据《山东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4日。为避免参加笔试的考生与普通话测试的时间冲突,请考生在报名时持教师资格笔试准考证,予以注明。
4.根据《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对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者,成绩作零分处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在全市通报,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未尽事宜请参考泰安市教育局网站(www.taedu.gov.cn)右侧“通知公告”栏或者师训科页面“语言文字栏”查看“泰安市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问答”。
东平县语委办联系电话:0538-2092650。
原标题:东平县2017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东平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