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我区将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凡户籍、工作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碾子山区行政区域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申请认定时间为准)的中国公民,以下3种情况可以网上申请报名,在碾子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一)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碾子山辖区内2017年毕业的非师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三)2016年及以前已经毕业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未按照相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与所学专业、学历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学历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要符合《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体检、准备相应认定材料--现场确认--审核认定--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8日
2、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本公告第一项的(一)、(二)类人员(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三)类人员(未参加国考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碾子山区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打印,一式二份),打印“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因提供个人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工作
1、时间:个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5月5日之前将体检工作完成。
2、体检医院:碾子山区人民医院(老华安医院)为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申请人体检前应自行先与碾子山区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3、具体要求:传染病和神经及精神为必检项目。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15日
2.现场确认地点:碾子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3.确认人员范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或复印)
(1)档案袋。
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X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申请表。
申请人采用PT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第一页和第二页为同一张纸,第三页和第四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先不要签名,要在确认现场审核人的监督下,签署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及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1份)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6)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2)
(8)由碾子山区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日期为4月20至5月5日之间的合格的体验表。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要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表见附件3、4,要正反面打印,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要用专用的体检表。)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二级乙等以上为合格。
(10)和网报同一底板的照片二寸1张。
(四)审核认定
时间:5月15日—6月15日
(五)打印领取证书和认定表
我区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市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大致可确定为6月30-8月30日,具体领取日期以在碾子山区政府网站公告日期为准。
(六)碾子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0452-6688204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告指定的地点领取,应届毕业生还要另外携带毕业证。
点击下载>>>1-4.zip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碾子山区教育局
2017年3月30日